关于榆林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批复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呈报榆林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报告》(榆政发改发〔2008〕101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复函》(发改农经〔2008〕1357号)和《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基本同意该规划,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规划范围为榆林市8个区县、44个乡(镇)的113个行政村,涉及新桥等30座水库的移民,覆盖总人口13.34万人,其中移民人口1.64万人,各类影响人口11.70万人。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10年,中长期和远期规划水平年分别为2020年和2026年。
二、基本同意规划任务和目标。规划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为主要任务,重点是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移民村群众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规划近期目标是通过加大投入,解决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十一五”末平均水平。中远期目标是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最终使移民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与当地农村同步发展。
三、基本同意近期规划项目和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口粮田和农田水利配套项目改造中低产田8718.5亩,新打机井15眼,抽水站7座,渠道36.9km,淤地坝14座,平整土地50亩,拦河坝2座;饮水安全项目新打机井25眼,高压线1.2km,水塔2座,管道32.9 km,水池11座,抽水站4座;交通项目新修柏油路19.4km,泥结石路面103.6km,砖铺道路2km,桥梁3座;供电项目安装变压器8台,架设高压线24.4km,低压线39.85km;社会事业项目配备医疗设备4套,配备教育仪器4套,添置课桌1964张;生产开发项目种植地膜玉米7068亩;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移民1000人。
四、规划近期项目总投资3662万元,其中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1091万元,饮水安全、交通、社会事业及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66万元,生产开发项目359万元,技能培训项目16万元,监测评估费3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在用好已有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调整完善后的库区维护资金等移民专项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移民的扶持作用,稳步增加移民专项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加强协调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已有项目规划和资金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你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在有关专项规划、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倾斜,优先安排,优先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内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法规,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的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二○○九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移民 发展 规划 批复
抄送:国务院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政府办公厅,榆林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