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662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9〕140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9〕1405号  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09-24 10:50:00
陕发改投资〔2009〕1405号  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09-24

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
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商洛、安康、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72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27194万元,其中汉中市745万元、安康市15019万元、商洛市11430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印发的《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和省上批准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必须优先保证用于项目建设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等直接费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本次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旬报制度范围,请各地按规定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办公厅,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水保局,商洛、安康、汉中市政府、水利(水务)局,有关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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