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县城供水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65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本次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专项用于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亿元、1300亿元和第三批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中安排我省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县城供水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是省级对市县配套投资的补助。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省级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和浪费。
三、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各项目单位要按照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省级配套投资全部用于项目的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采购,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此项资金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xls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下达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