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大学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调整的批复
省教育厅:
延安大学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陕发改外资[2009]914号批复,并经陕发改外资[2009] 1426号文调整。经研究,同意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做以相应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增加以下建设内容:建设教学实验楼2栋,总建筑面积24884平方米。
二、总投资由6158.34增加到10868.45万元,北欧投资银行贷款不变,国内配套资金增加到5888.45万元。
三、项目其他内容仍按陕发改外资[2009]1277号文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贷款 资金 调整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