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681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9〕144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9〕1444号  关于下达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09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09-30 10:49:00
陕发改投资〔2009〕1444号  关于下达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09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09-30

关于下达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09年第四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油茶产业发展,提高油茶供给能力,缓解食用植物油供需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发改投资〔2009〕220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油茶产业建设总投资100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70万元,地方投资632万元。用于安康市汉滨区营造油茶示范林1万亩,建设汉滨区油茶良种基地330亩。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好地方投资,协调项目建设相关条件,扎实实施好油茶产业发展项目。
  三、油茶采穗圃良种建圃材料必须是已经过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审定通过的良种。采用没有进行区域引种试验的品种作为采穗建圃材料的,要在专家的技术指导下,严格按照采穗圃建设规程和技术路线开展采穗圃建设。采穗圃生产的穗条要严格限定其使用范围和区域,不得超范围调运和使用。
  四、油茶林示范基地建设必须使用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审定通过的良种培育的苗木,在生产中要按分类和布局,有侧重地不断探索新品种、新技术、新标准、新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要依托林业科研院所、林业工作站、苗圃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大力推广油茶新品种和丰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油茶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集中力量推广普及已确定的优良品种和丰产关键技术。要加快新产品开发,促进产学研相结合,要确定几个最适应、最高产的品种。
  请据此尽快分解任务下达投资,并将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报省发展革委和省林业厅备案。国家和省上将组织力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和检查监督。

  附件: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xls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油茶产业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