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
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商洛、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72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9826万元,其中安康市4069万元、商洛市5757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印发的《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和省上批准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必须优先保证用于项目建设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等直接费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本次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旬报制度范围,请各地按规定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二批).xls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办公厅,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水保局,商洛、安康市政府,有关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