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715
发文字号: 陕发改体改〔2009〕150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体改〔2009〕1506号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神木县府谷县高陵县和杨陵区建设城乡统筹省级示范区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10-15 10:52:00
陕发改体改〔2009〕1506号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神木县府谷县高陵县和杨陵区建设城乡统筹省级示范区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0-15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神木县
府谷县高陵县和杨陵区建设城乡统筹省级示范区
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神木县、府谷县、高陵县和杨陵区人民政府: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神木县府谷县高陵县和杨陵区建设城乡统筹省级示范区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9〕15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方案,积极和省级有关对口部门衔接,研究制定年度行动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展开,顺利推进。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城乡统筹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