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717
发文字号: 陕发改项目〔2009〕151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项目〔2009〕1513号  关于对全省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10-19 11:03:00
陕发改项目〔2009〕1513号  关于对全省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0-19

关于对全省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和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决定近期对全省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计划开工还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成投资较小的项目、建设规模较大问题较多的项目。
  二、督查内容
  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建设手续的办理情况。
  2、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项目建设情况。包括投资完成、资金到位、进度、质量、安全等。
  4、项目建设环境情况。
  5、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建议。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以市(区)发改委(局)督查为主,我委对有突出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四、督查时间
  2009年10月19日-23日
  五、几点要求
  1、各市(区)发改委(局)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活动,制订周密的督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督查活动结束后,各市(区)发改委(局)要尽快向市政府或管委会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项目建设。
  3、各市(区)发改委(局)于10月28日前将督查情况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委重点项目处。

  联系人:陈林  王刚
  联系电话:029-87294280  87293180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重点项目  督查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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