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核准的申请报告》(铜发改发〔2009〕3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促进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意采用高固气比水泥悬浮预热预分解技术建设1条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示范生产线项目。项目单位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铜川市耀州区孙塬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原料与燃料运输、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水泥存储及运输等装置,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压站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熟料煅烧采用Φ4.8×72m回转窑与组合式交叉料流高固气比五级旋风预热器组成的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系统,年产熟料140万吨。项目建设期1.5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370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9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5%。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土地证(耀国用(2004)字第032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陕环批复〔2009〕557号)、铜川市耀州区建设局选址意见(编号:2009字第0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委。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泥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信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