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新区”和“新城”规划建设
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局: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各类“新区”、“新城”规划和用地审批等情况的调研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新区’和‘新城’规划建设基本情况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09]2104号)要求,请你们尽快收集和梳理各类拟建和在建“新区”、“新城”规划建设的有关情况,重点是规划建设的背景、规模和进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审批以及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起草本地区‘新区’和‘新城’规划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填写《各地区“新区”、“新城”规划建设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于10月26日前报我委(规划处)。
附件:各地区“新区”和“新城”规划建设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报送 新城 新区 情况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