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西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
建设项目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省级配套
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第四批扩大内需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1150万元 (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用于我委《关于下达2009年陕西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985号)安排的有关项目配套,是省级地方配套投资的补助资金。请你委接文后10日内下达投资计划并抄报我委。
二、项目配套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建筑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使用效益。要抓紧组织各项目县编制重点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实施方案,经你市审查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我委审批。
三、此项资金从我委《关于下达2009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614号)确定的“中央投资配套”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1、陕西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省级配套投资计划.xls
附件:2、陕西省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xls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省财政厅、水利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