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
葡萄牙政府贷款引进辣椒生产线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
渭发改字〔2009〕27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审批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葡萄牙政府贷款引进辣椒生产线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葡萄牙政府贷款238万欧元(约合238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按1:10计算),用于引进辣椒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917.67万元,外国政府贷款以外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二、本批复及项目外债有效期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复核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过期自动失效。所借国外贷款由陕西泰和绿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还,陕西省财政担保。
三、请据此开展后续工作,落实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工程建设按本批复及《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项目进口设备可免征关税。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外国 贷款 资金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