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2009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2009年秦岭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规字〔2009〕8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宝鸡市凤县县城段江河两岸生态治理项目
1、建设地点:凤县县城段嘉陵江、小峪河、十里店河沿岸。
2、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凤县县城段嘉陵江、小峪河、十里店河沿岸22.8公里的堤岸绿化苗木7.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91.2万平方米。
3、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80万元。投资来源由省专项补助90万元,地方配套590万元。
4、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2年,即2009年-2010年。
5、建设单位:凤县林业局。
二、宝鸡市陈仓区磻溪河上河村段湿地保护项目
1、建设地点:宝鸡市陈仓区磻溪河水库以上地段,北至水库,南至黄槐树滩,东至坡畔,西至上河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总面积2000亩,其中平整河床5公里,种植湿地植物700亩,设立铁丝网围栏3公里,建瞭望观察台1座、监测站1处,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桩28个,配备相关设备。
3、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由省专项补助55万元,地方配套95万元。
4、建设期限:建设期一年,即2009年-2010年。
5、建设单位:陈仓区林业局。
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或建设方案,由你委组织审查,报我委备案后,开工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秦岭保护 项目 可研 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