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762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09〕164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09〕1645号  关于加快OLED显示发光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11-16 14:20:00
陕发改高技〔2009〕1645号  关于加快OLED显示发光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1-16

关于加快OLED显示发光材料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9〕2223号)批准你单位承担的OLED显示发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征土地34.559亩,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购置生产、辅助设备及检测仪器238台/套。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OLED显示发光材料系列产品3000公斤。
  三、项目总投资6786万元。其中,国家安排补助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和所需软硬件设备的购置。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应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并在确定的建设期内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高技术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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