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764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09〕164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09〕1647号  关于加快平板显示专用设备对合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11-16 14:23:00
陕发改高技〔2009〕1647号  关于加快平板显示专用设备对合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1-16

关于加快平板显示专用设备对合机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西北机器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9〕2223号)批准你单位承担的平板显示专用设备对合机产业化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精密生产加工厂房2056平方米,大件生产加工厂房1760平方米,购置生产、辅助设备及检测仪器31台/套。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对合机20台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4615万元。其中,国家安排补助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和所需软硬件设备的购置。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应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并在确定的建设期内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高技术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6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