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科技厅:
你厅《关于上报〈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陕科办发[2009]127号)收悉。《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陕西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评审,根据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现就有关问题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高新区丈八五路西侧,丈八东路北侧,项目净用地53.72亩。
二、项目规模及总图布置
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9456平方米,由北侧九层部分和南侧四、五层多层部分组成,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作为职工餐厅、小型车库、设备用房及平战结合防常防核六级甲类人防地下室。地上建筑分为四大部分与四大平台相互结合。一层为综合服务大厅、成果展示中心、会议室及公共检测服务系统;二层至九层各部分主要布置资源共享、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综合业务服务四大平台十个子系统所要求的办公空间。
三、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及空调设计、电气设计、消防环保及节能等设计方案。
基本同意选择在满足建筑节能、环保等规范规程和符合建设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对超标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经专项报批后通过其它投资渠道采用。
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抗震设防丙类。北侧九层高层部分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地基为CFG复合地基;南侧四、五层多层部分为框架结构,基础为十字交叉条基,地基为级配砂石垫层。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26500万元(详见附表)。基本建设投资按照2008年第30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执行。
五、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基建 项目 初设 批复
抄送: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