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第二批丝绸骨干企业
增加厂丝收购计划的通知
西安四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印发了《关于下达第二批丝绸骨干企业增加厂丝收购计划的通知》(发改产业[2009]2739号),批准你公司增加厂丝收购计划100吨。请按照《丝绸骨干企业增加厂丝收购实施细则》(发改产业[2009]1844号])和《厂丝收购贷款中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240号)的规定,做好收购工作,并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收购计划执行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商务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收购 计划 通知
抄送:西安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商贸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1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