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重点用能企业:
为加快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2355号),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发改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及有关重点用能企业根据发改办环资[2009]2355号文件规定的选项范围、选项条件,认真组织遴选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有关材料要求积极准备项目资料。为确保项目质量,省上将组织进行项目调研。
2、对上报项目的具体要求:一是企业节能项目,总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后的节能量须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二是上报项目的单位应以全省200户及本地重点用能企业为主,其中全省200户企业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三是申报项目的企业需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企业的资产不低于所报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落实、配套条件及项目前期工作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四是节能设备、绿色照明产业化项目,应有明显的社会节能量。
3、项目上报材料除国家要求的10项内容外,请另附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及电子板(详见附件)。
4、请各市区发改委、发改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及有关重点用能企业于12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材料、项目编报系统导出项目库文件电子版与项目申报全部材料电子板,报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宏生 王少勋
电 话:87291537 87291647
邮 箱:sxfgwhzc@126.com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节能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件1:项目简介内容
标题:×××公司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简介
(小二号字、黑体)
一、项目名称:
二、承担单位:
三、项目建设内容: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建设期:
七、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核准或备案文号,环评批复及土地预审文号,银行贷款证明及自筹资金证明文件等,项目建设进度或何时开工建设)
八、企业法人和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备注:项目标题横线指项目类型,如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绿色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