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安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投资[2009]71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国函[2003]128号)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陕西省安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报告》(环规院[2009]80号),以及省环保厅《关于安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09]39号),经研究,同意建设安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医疗废物处理厂1座,采用高温蒸汽处理工艺日处理医疗废物3吨。主要建设内容:医疗废物收集及运输系统,包括医疗废物转运车6辆,800个医疗废物周转箱;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分为生产区和辅助管理区。生产区主要包括高温蒸汽灭菌系统、清洗消毒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计量值班室、机修间及仓库、车库等,辅助管理区主要包括综合办公楼、分析化验设备、门卫及绿化等。项目服务范围为安康市所辖1区9县。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091万元,所需资金按《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确定的方式筹集。
请你委接此批复后,督促项目法人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落实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在技术复核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做好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及各项建设配套条件,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安康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xls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疗废物 项目 可研 批复
抄送:省环保局、建设厅、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