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870
发文字号: 陕发改规划〔2009〕198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规划〔2009〕1981号  关于陕西省石泉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12-25 17:30:00
陕发改规划〔2009〕1981号  关于陕西省石泉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2-25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我市部分县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投资[2009]494号)收悉。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证南水北调中线调水水源地安全,经审查研究,同意建设石泉县垃圾处理工程。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同意建设场址在县城东北方3公里处的城关镇新桥村尾子沟。同意垃圾收集箱布设方案,请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布局。
  二、建设规模
  同意利用尾子沟天然沟壑地形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库容68万立方米,建设规模为Ⅳ类,建筑物等级为5级,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平均日处理规模100吨;填埋场服务年限15年。
  三、总图及公共工程
  同意总图布置,填埋区、生产管理区、渗滤液处理区、取土场、进场道路五部分总占地面积129亩。
填埋区主要建设垃圾填埋作业区、垃圾坝、防火隔离带等,占地面积56.02亩。
    生产管理区主要建设综合办公用房、地磅房、作业机械库、消防水池等,占地面积3.37亩。
渗滤液处理区主要建设渗滤液集液池、渗滤液处理厂房、等,占地面积2.78亩。
  道路工程包括进场连接道路和作业道路,进场连接道路长2.0公里,作业道路0.15公里,占地面积22.12亩(其中原有道路占地21亩)。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工艺
  1、同意下游垃圾坝采用碾压碓石坝,下游坝高12.5米,坝长40米。
  2、同意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工艺,采用填筑单元升层法。
  3、同意采用1.5mm复合HDPE膜(两布一膜)对库底、边坡进行防渗处理,请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防渗层结构,确保防渗效果。
  4、同意渗滤液处理采取MBR+NF工艺,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指标》(GB16889-2008)中表2指标。
  5、同意建设垃圾填埋场气体导出收集系统和场区卫生防疫、地下水、气体分析检测及维护措施,确保安全进行。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同意估算编制办法和取费标准,核定工程估算总投资4750万元,详见附表。所需资金通过申请国家南水北调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工作设计质量,请择优选择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下阶段工作。
  2、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附件:陕西省石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投资估算表.xls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污水项目  可研  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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