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9-0088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09〕200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09〕2002号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9-12-29 19:21:00
陕发改农经〔2009〕2002号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2-29
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为了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陕政办函[2009]2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市、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组织领导机构,并将机构设立情况上报我委和相关部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巩固退耕还林 联席会议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林业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审
计厅、统计局、粮食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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