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电煤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改委、经委(工业局、工交办)、省煤业化工集团、省煤炭运销集团、国有重点煤矿、西安铁路局、西延铁路公司、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目前已进入严冬季节,气温骤降,全省发、用电量及城市供热量大幅增长,加之外送支援华东用电等因素,使电煤用量大幅增加,导致省内电厂存煤总量急剧下滑,已从入冬以来的180万吨锐减至140万吨,特别是近期连续多天耗煤大于进煤。在目前情况下,如再遇冰冻雨雪天气,将直接影响到全省电网安全运行和居民生活采暖及生产用热,因此希望煤、电、运各方要从“顾大局、保稳定”的要求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做好全省元旦、春节这段时间内的电煤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发改委、经委(工业局、工交办)、煤炭生产、运销管理部门要把保证全省电煤供应作为当前经济运行工作中的重点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电煤的稳定供应。
二、西安铁路局、西延铁路公司要在冬季铁路运力紧张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好铁路运力,优先安排省内电煤装车,最大限度地保证发电用煤需求。
三、省煤炭运销集团和国有重点煤矿要以大局为重,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及职工放假休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做好生产工作,确保煤炭有效供给,并对省内电煤需求要积极组织、落实货源,确保省内发电用煤的正常供应。特别是对灞桥电厂、户县第二发电厂、西安热电厂等担负供热任务的电厂,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电煤库存量,避免因放假及其它因素影响到电煤供应,决不能使电厂因缺煤而停机影响到供电、供热。
四、煤、电双方要积极做好明年的电煤产运销衔接工作。1月14日前要签订明年的电煤购销合同,以便于铁路部门安排明年运力。在今年合同履行结束,明年合同未签订期间,可按今年的合同或约定执行购销量和煤价,决不能以没有合同而停止电煤购销。
五、发电企业要积极协商煤炭生产企业,主动落实煤源,并组织好人力物力,全力保证电煤的及时卸车,杜绝车皮长时间滞留电厂;在条件允可的情况下要加大汽车运输量,努力提高存煤。同时要严格服从电网调度统一指挥,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确保机组始终处于安全稳定有效的良好状态。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电煤 供应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