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847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09〕203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09〕2039号  关于铜川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01-06 11:03:00
陕发改农经〔2009〕2039号  关于铜川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01-06

关于铜川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务局《关于上报铜川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08年度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铜发改发〔2009〕211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你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区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同意在耀州、王益、印台、宜君等四县(区)的60个行政村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二、同意建设基本口粮田72600亩,其中新建基本口粮田8600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24700亩,田间设施配套26376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12924亩。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详见附表1。
  三、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8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2904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361万元,市县配套和农户自筹2572万元。分县投资详见附表2。
  四、项目建设期1年。请抓紧落实建设任务,尽快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铜川市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情况表
   2、铜川市耀州、王益、印台、宜君等四县(区)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概算表

   附件 .xls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基本口粮田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省财政厅、水利厅,铜川市政府,铜川市水务局,有关县(区)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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