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157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4〕2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商洛市确定为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1-07 17:4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商洛市确定为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1-07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商洛市确定为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根据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围绕创建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指标体系,梳理重点项目,细化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于2月11日前报送我委环资处(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做好年度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全面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工作。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工作进展情况报我委环资处。待完成实施方案主要任务,达到建设目标后,及时向我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宣传普及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理念,将理念变为行动。尽快建立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扩大宣传,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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