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西安铁路局,西部机场集团公司,东航西北航空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632号)精神,2014年春运工作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14年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对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一次重要检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对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春运组织领导,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制定方案,抓好组织协调,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做好我省春运工作,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发改委将全面负责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建立春运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形势,加强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尽快健全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承担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跨部门的问题。严格值班制度和重特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组织落实、领导到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予以保证,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高度重视,抓好安全工作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青岛输油管线事故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最近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吸取1月5日,发生在蒲城县长途客车爆炸案的教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实现安全春运奠定基础。
春运前,要集中力量对投入的车、船、飞机等运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设备投入运行。要加强重点隧道、桥梁、乡村道路的检查和养护,做好易堵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强化道路、渡口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要严格审查驾车人员的资格,对司乘人员和经营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的意识。要对各铁路道口组织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假日期间铁路道口不发生任何事故。对春运前,隐患失于排查,排查出来又失于整改的,都要从严问责。
春运中,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利用技术手段,对运输工具的运转全程监控,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违法违章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和飞机。要加大对公路主干线、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力度,保证道路畅通。要加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扒窃行为。
三、科学组织,完善运力保障机制
2014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量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各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客流特点,进一步摸清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情况,科学调配增加运力和路线、提升运能,应对客流高峰,尽量满足出行的需要,保证旅客“走的了”,“走的好”。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春运期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632号)要求,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范围,保障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凌晨2时至5时顺利通行,保证道路长途旅客需要。铁路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利用好高速铁路,用好用满客运能力;同时,还要尽量增加既有线路普通列车数量,满足旅客差异化需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港口、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车站要增加公交线路,方便旅客的换乘。教育部门与运输部门要提前着手,充分沟通,统筹安排高校错开放假和开学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用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清理欠薪,让务工人员尽量早走。地方人民政府要协调企业错开务工人员返乡时间,创造条件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当地过年。工会组织要深入企业,帮助联系包车,将务工人员送回去、接回来。
各运输部门在集中力量抓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煤、电、成品油、节日商品等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的平稳有序和物价的稳定。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根据近年来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春运工作特点,制定和完善客流异常、旅客大面积滞留、交通事故处置等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响应等级、响应范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在易积雪、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铲冰除雪,快速恢复道路通行。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医疗、应急油料等的准备和服务工作,确保可以及时迅速投入使用。
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异常天气的运输疏导预案,选择好临时安置点,准备好应急运力。一旦出现旅客大面积滞留和运输中断,要及时启动预案,加强车辆分流,对滞留旅客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机场、码头滞留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并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各运输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测,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区域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运输部门要及时掌握,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假日期间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可能导致道路车流量急剧增加,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免费放行办法,提前做好防堵保畅预案。
五、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春运高峰期间,堵车、滞留的情况难以避免,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春运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
各运输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采取网上售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买客票。要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为方便旅客取票,铁路部门还要在较大车站设置专门取票窗口。西安火车站要继续在售票厅专门开设农民工团体订票窗口,提前开展对西安地区高校寒假学生团体票的征订工作,为返家的农民工和学生搞好优质服务,并最大化增加车站候车面积,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要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并做好旅客的沟通解释和相应服务工作。要在道路沿线为自驾出行旅客提供便民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开展平安返乡活动,并在春节期间深入车站、车厢、家庭,慰问坚守在春运一线的职工及其家属。
春运期间铁路、公路旅客票价一律不得擅自涨浮,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各级物价、交通运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收费的监管工作,在客运站点设立举报投诉点,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各级物价、公路、公安等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查处加价、变相加价以及拉客、倒客、宰客、黑车运输等行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运输部门要整顿车站内外秩序,严禁利用春运之际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打击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的非法活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广泛宣传,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和谐春运舆论氛围,是做好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和谐春运、安全春运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要通过新闻发布、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的各种信息,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广大旅客理解、支持春运。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春运中出现的违法现象。
七、齐心协力打好春运攻坚战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打好春运攻坚战。一是春运各单位务必相互积极配合,对春运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协商、尽快解决。二是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和运输部门之间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客流量和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调整时要相互通报,采取联动措施。三是各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多种运输方式的作用,共同满足旅客出行的需要。四是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时候,要共同采取措施,尽量减少高速公路、国道主干线封路,努力保证道路的畅通。五是要保持信息畅通。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及时掌握春运日常动态,发现问题要迅速予以解决,并及时向省发改委反馈上报信息。省发改委将加强与各市、各部门、各企业的联系,在第一时间协调好春运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全省的春运工作情况。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级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对本市(区)、部门、企业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2014年3月3日前书面报送省发改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