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
按照我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纳入省级考核重点项目已开始征集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纳入考核的项目应是已列入《陕西省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中的产业项目。项目个数按照西安、榆林、咸阳、宝鸡、延安、渭南、西咸新区每个市(区)5个,汉中市4个,其余市(区)3个的原则确定。
2.各市(区)所报项目平均总投资原则上应达到该市(区)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以上,单个项目总投资最低应大于1亿元。在此范围内,突出选择投资量大、产业带动性强、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其快速推进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
3.项目年度投资按照每个项目平均建设年限约3.5年设定,原则上应大于该项目总投资的30%;当年新开工项目条件可适当放宽,但不应小于项目总投资的20%。
4.项目投资完成和形象进度应按四个季度分别填写目标任务。
5.最终各市(区)纳入省级考核项目名单及目标任务以省考核办文件为准。
请各市(区)于1月22日前将项目报送我委。
联 系 人:王刚
电 话:029-87293180
电子邮箱:fgwzdxm@126.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