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183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4〕14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白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1-13 17:38: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白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1-13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2013年白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发改农经〔2013〕417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白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白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白河县种苗生产经营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安康市白河县小双镇、茅坪镇、冷水镇、中厂镇4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核桃经济林10000亩,设立宣传牌4块、标志碑7座,购置必要的生产工器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698.3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298.30万元。
  六、建设期限
  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达3600万元,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