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190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4〕14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1-13 17:50: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1-13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安康市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发改农经〔2013〕407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安康市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康市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安康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和吉河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核桃经济林11875亩,新建核桃精品园区3000亩,建设核桃加工生产线,购置储藏加工设备,配套建设灌溉系统,修建生产道路5公里,设立宣传牌2块、标志碑6座。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364.3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595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769.35万元。
  六、建设期限
  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达5876万元,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