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省节能监察中心:
按照我委去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度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3]1832号)要求,今年4月中旬我们将对30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也为开展本年度电力需求侧相关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摸清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1.省级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
2.项目组织实施的进度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对于已竣工和投入使用的项目组织验收情况(需重点说明该项目实施后为企业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请各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发现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或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的,应及时商有关部门,停止资金拨付并报我委备案。
三、请于4月4日前将汇总报告与项目进度情况表以文件形式报送我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jbny@163.com
联系人:闫 婷 029–87293107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进度情况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