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222
发文字号: 陕发改运行〔2014〕36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4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和陕西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及陕西电网紧急事故断电序位表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4-11 11:39: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4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和陕西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及陕西电网紧急事故断电序位表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11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2014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及两个事故限电序位表的请示》(陕电营销〔2014〕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上报的《2014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2014年陕西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及《2014年陕西电网紧急事故断电序位表》。
    二、各级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全省有序用电工作。在实施有序用电期间,供电企业要严格按照《2014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要求,优化电力调度,加强预警管理,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和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对采矿、化工、冶炼等高危行业和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在执行停限电序位时,必须确保企业保安用电需要,并要按规定提前通知限电用户,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在实际用电负荷与批复方案有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向我委上报有序用电方案动态调整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