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227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4〕39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泥湾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4-21 16:25: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泥湾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21

省农垦局:
  你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国土厅《关于报送2013年陕西农垦南泥湾农场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陕垦字〔2013〕104号)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现对南泥湾农场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泥湾农场总人口1879人,居住条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绝大部分居住在上世纪60年代建设的老旧房内,漏风漏雨等现象较为突出。合理确定改造范围,采取改造与新建相结合,宜平则平、宜楼则楼的方式,对南泥湾农场进行危房改造,是顺应农场广大职工期盼的公益性民生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延安南泥湾农场。
  三、建设地点: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选址位于宝塔区南泥湾镇阳湾片区,职工居住相对集中的四个连队就近就地在原有宅地或新选宅地建设。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集中安置小区。小区占地面积2.63公顷,建设9栋住宅楼安置300户职工,其中建筑面积63.62 m2楼3栋,安置职工100户;建筑面积85.68 m2楼4栋,安置职工140户;建筑面积101.54 m2楼2栋,安置职工60户。9栋楼均为6层,总建筑面积24450 m2,主体采用砖混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供暖、电信网路、燃气等公共配套设施。
  (二)就近就地安置。在二、五、六、十连分别安置职工14户、36户、35户、15户,户均建筑面积90m2,总建筑面积9000m2。根据职工自愿和宅基地实际建设一层或二层平房,配套建设水、电等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集中安置小区投资4800万元,连队安置户12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2775.08万元,采暖、给排水、电气等其他工程892.73万元,设备购置385.12万元,建设管理等其他工程费用316.8万元,工程预备费430.27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为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488万元,省级基建投资11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123万元,其余以农场和职工自筹为主。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建成后可有效改善农场职工群众居住条件,优化生产生活环境。
  下阶段施工图及作业设计应重点优化住宅楼结构及地基基础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和经济合理。设计由你单位审批后,报我委备案。该项目招投标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委托招标。

  附件:南泥湾农场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