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246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4〕43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张新庄治平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4-30 11:57: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张新庄治平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30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延安张新庄治平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延发改字〔2014〕96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延安张新庄治平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张新庄村,年存栏蛋鸡28.2万羽。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对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沼气沼渣沼液,有利于改善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当地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对示范推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采用CSTR(完全混合式)发酵工艺,新建沉砂池50m3、集水酸化池100m3、升温调节池100m3、沼液贮存池500m3、预处理间100m2,保暖温室300m2,购置 700 m3 CSTR发酵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37台、套(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4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60万元、设备采购2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建设期限为一年,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粪污3.7万吨,年产沼气25.2万m3、供气100户,年产沼渣、沼液肥3.7万吨,直接施肥面积300亩,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尽快完善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