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260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4〕44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陈仓区宝丰惠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4-30 12:1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陈仓区宝丰惠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4-30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宝鸡市陈仓区宝丰惠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业字〔2014〕279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鸡市陈仓区宝丰惠鑫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宝丰村,年出栏生猪10000头。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对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沼气沼渣沼液,有利于改善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当地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对示范推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采用CSTR(完全混合式)发酵工艺,新建格栅渠1.8m3、调粪池29.44m3、调节池43.18m3、沼液贮池800m3、锅炉房40m2,购置800m3 CSTR发酵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30台、套(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4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41万元、设备采购24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建设期限为一年,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粪污20805吨,年产沼气23.36万m3、供气400户,年产沼渣、沼液肥20800吨,直接施肥面积800亩,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尽快完善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