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农业部下达了我省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发改投资〔2014〕1333号)。现将该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计划总投资667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40万元,市县配套1631万元。计划在西安、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6市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清涧、临渭等11县区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由各级农业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省农业厅会同省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三、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财务规定,资金要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按要求落实市县配套资金,项目前期费、管理费等一律从市县配套资金中支出。
请加快工作进度,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并于9月15日前上报。
附件: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