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信委(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近期开展第一批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评审工作。请各市发改、财政、工信部门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 号)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0〕21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644 号)的要求(上述文件在财政部网站查询),组织本市节能环保汽车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并于7月17日之前将推荐函和经审核的企业推广材料报送我们。
联系人:王少勋 87291647
马彦良 68936105
陈世军 8729235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