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326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4〕91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7-23 16:18: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7-23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2014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500万元,用于支持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现将2014年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和监督工作:
  一、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落实资金,保证质量,按时完成计划下达的建设任务。
  二、省级人民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统筹配置资源,及时落实投资计划。
  三、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照年度建设方案批准的项目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五、我省村村通工程建设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具体负责,请省财政厅将国家下达我省的2014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划转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六、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建立财政专户,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各方面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七、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将项目建设情况报送我委。
  八、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收到本计划后,要及时转发本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并与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附件:陕西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