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6日 星期日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327
发文字号: 陕发改油气〔2014〕91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7-24 17:22:00
关于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7-24

  为提升全省燃油品质、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冬季前做好治污降霾工作、有效改善三秦大地空气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省成品油质量升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前实施更高质量标准油品,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二、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零售价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部署组织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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