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绍兴滨海工业园区等25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改环资〔2014〕1481号),原则同意我省神府经济开发区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确定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园区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建设工作,切实做好锦界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二、请根据中咨公司的评审报告,认真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在9月5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附光盘)报送我委(环资处)和省财政厅(经建处)。
三、请你市政府抓紧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衔接沟通,完善《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承诺书》,将国家审定后的承诺书一式六份,加盖市政府公章,在9月5日前随实施方案一同上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