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住建局,省农垦局:
为推进农垦危房改造进程,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广大农垦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我省2014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发改投资〔2014〕1278号)。现将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62万元下达你们,其中榆林垦区鱼河农场122万元、渭南垦区管理处24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普查、公示等方式,充分了解和尊重农场危房住户的意愿,增加投资安排和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农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要与危房户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有关财务规定,资金要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房屋建设质量。
三、按照陕政办发〔2014〕67号文件精神,实施方案由你们批复后尽快开工建设并报省级部门备案(含2013年未审批项目)。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好特殊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
四、建立健全项目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实行季报制度,要按照要求及时将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和省住建厅。
附件: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厅 省住建厅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