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358
发文字号: 陕发改煤电〔2014〕110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验收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9-10 15:47: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9-10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局,神木、府谷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和我省农网改造升级总体验收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检验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效果,有针对性地做好“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规划准备工作,计划对 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总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2014年10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前完成。
  二、验收依据: 国家能源局《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指南》(国能综新能〔2013〕92号)
  三、验收方式及内容:抽查部分县区实施情况,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验收等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3〕671号)。
  四、验收组织机构:由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共同组成省总体检查验收工作组,并聘请专业会计(审计)、工程等专家参加,总体负责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和组织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要集中人力、物力协助各县供电分公司加快完成剩余工程的建设、决算、审计和单项工程验收(工程审计时要选取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各市发改委要督促配合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于9月底前完成所属县单项工程验收。
  2.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务必于10月7日前上报总体工程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
  3.在完成县区验收的基础上,对涉及的省级公司管理的有关投资计划、工程管理、资金请拨及支付,物资招投标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请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准备好相关资料,安排好人员给予配合。
  联系人:李广东    87292435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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