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陕字2014〔54〕号),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行政区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等15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邀请各市和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
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方玮峰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张文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史丰有 省编办副主任
高晶华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葛 学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苏新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会民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李国栋 省国土厅副厅长
李孝廉 省环保厅副厅长
韩一兵 省住建厅副厅长
杨育生 省交通厅副厅长
文引学 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宝琴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忠民 省金融办副主任
杨天祥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