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363
发文字号: 陕发改规划〔2014〕118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10-08 09:55: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10-08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陕字2014〔54〕号),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行政区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等15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邀请各市和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

 

陕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方玮峰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张文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史丰有      省编办副主任
       高晶华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许  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葛  学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苏新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会民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李国栋      省国土厅副厅长
       李孝廉      省环保厅副厅长
       韩一兵      省住建厅副厅长
       杨育生      省交通厅副厅长
       文引学      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宝琴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忠民      省金融办副主任
       杨天祥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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