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安康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
为加快解决基层工商所业务用房困难,经研究,现下达基层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100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其中西安市600万元。请按以下要求认真抓紧组织实施: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专项用于基层工商所业务用房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项目配套,是省级对市县配套投资的补助资金。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和浪费,确保省级配套投资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三、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请你们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中央投资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认真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四、请西安市尽快分解本次下达的600万元,并将分解计划报送我委备案。同时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此项资金从2014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工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14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补助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