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安康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期项目第三批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14〕23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镇坪县牵牛河项目区大寨沟、石砦河项目区神洲湾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大寨沟、神洲湾小流域涉及洪石、城关2个镇的5个行政村,总人口4730人,其中农业人口4435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97.69km2,水土流失面积45.4km2,现有耕地762.8hm2,其中基本农田232hm2,人均基本农田0.052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镇坪县大寨沟、神洲湾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4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4.67km2,生态修复面积30.73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63.6hm2,排灌沟渠4km、田间道路3km、谷坊4座、新建河堤2.2km;坡耕地造生态林313.7hm2,坡耕地造经济林153.5hm2,荒山造生态林936.3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6名,疏林补植60.27万株,设置封禁标牌8块,建设网围栏8km。分流域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附表。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537万元,其中大寨沟小流域673万元、神洲湾小流域86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大寨沟、神洲湾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