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省级有关部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有关活动。今年6月13日至19日是第25个全国节能宣传活动周,6月15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三个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请各级、各部门围绕主题,按照《通知》的宣传重点,结合各自职能,举办好宣传活动,为建设美丽陕西、美丽中国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积极主动搞好沟通协作。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是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联办部门的沟通协作,本着简朴务实的原则,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协调联办部门扎实搞好本地区各项宣传活动。
省级联办部门节能宣传周活动中各部门工作方案请于6月8日前报送省发改委。各市(区)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于7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发改委。
传真:87291097 邮箱:sxfgwhzc@126.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