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飞播造林工作站:
你站报来《关于请求下达2015年复播计划的请示》(陕林飞发〔2015〕05号)收悉,根据《陕西省飞播造林(治沙)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对全省2012年实施的天保工程飞播造林完成情况核查结果,经研究,现将2015年飞播造林复播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2015年飞播复播面积24.83万亩,总投资1087.7万元。所需资金从省上预留飞播造林复播经费中开支。
二、各市、县要认真按照本次下达的复播计划,做好播区地面处理和管护责任的落实工作,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复播任务和新播任务同等重要,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飞播造林管理方面的各项质量要求严把施工质量关。
三、复播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飞播造林(治沙)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造林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林发〔2003〕20号)的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或转移用途。
请各市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备案。
附件:陕西省2015年飞播造林复播投资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林业厅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