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77号),现将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总投资727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862万元,企业自筹4409万元,用于新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其中“本次下达计划”栏中除“中央预算内投资”一项外,其他均为参考数)。
二、加快前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市级抓紧审批,9月25日前上报省级备案。在下一年项目的安排上,省上将对前期工作进展快、完成好的市予以倾斜。
三、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建设任务实施进度,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中央投资效益。项目建成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同时,今后在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中,请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制定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细则》。
附件:1.2015年陕西省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国家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陕西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细则(试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