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5-00315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5〕94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07-10 12:46:57
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5-07-10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77号),现将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总投资727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862万元,企业自筹4409万元,用于新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其中“本次下达计划”栏中除“中央预算内投资”一项外,其他均为参考数)。
  二、加快前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市级抓紧审批,9月25日前上报省级备案。在下一年项目的安排上,省上将对前期工作进展快、完成好的市予以倾斜。
  三、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建设任务实施进度,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中央投资效益。项目建成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同时,今后在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中,请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制定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细则》。

  附件:1.2015年陕西省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国家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陕西省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细则(试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5年7月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