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现将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9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4305万元。
二、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督促,抓紧开工建设,形成有效工作量。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中省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五、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于9月、12月和明年4月、7月的4日前,向我委报送截止上季度末的本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六、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大项目实施的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我委。要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和项目稽察。
附件:1.2015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第二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