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
7月份,我委以陕发改投资〔2015〕983号文件,下达了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20亿元投资计划,为确保新增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于9月初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实地检查。9月初,计划10天时间,我委组成10个检查组赴各市(区)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20亿元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5〕983号)的要求,重点检查三个方面:
1.计划转发情况。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收到我委投资计划后,是否于5个工作日内转发给项目单位。
2.新建项目开工情况。逐个检查新建项目,是否按承诺在7月底前开工建设;如未开工建设,查清未开工原因。
3.新增投资管理情况。检查是否落实了省级新增投资专款专用,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全额用于项目建设,严禁用于支付项目欠款或挪用等要求。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由各市(区)发展改革委汇报本地区2015年促投资稳增长省级新增20亿元投资计划总体进展情况和自查情况。
2.实地检查。对于新增投资计划中的新建项目的开工情况逐个实地检查。
3.省级有关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项目开展自查,于9月18日前将自查情况报省发改委稽察办。
各检查组到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晓海 付智强
电 话:87292226
传 真:87294129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