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179
发文字号: 陕发改基础〔2017〕6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商洛电厂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1-12 15:35:19
关于商洛电厂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1-12

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

  经商洛市发改委转报的《关于请求核准商洛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报告》(商发改字〔2016〕5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商洛电厂用煤运输需要,同意建设商洛电厂铁路专用线项目。

  二、建设内容。商洛电厂铁路专用线自西合铁路商洛车站接轨引出,与西合铁路并行至丹江北岸后左转进入商洛电厂,新建线路长5.6公里;改造商洛车站,增建到发线2条,安全线1条;新建电厂车站,设置重车线、空车线、机车走行线、整备线及翻车设施,并预留发展条件。

  三、技术标准。该项目按照单线、电力、IV级、牵引质量5000吨铁路标准建设。设计年运输能力300万吨。

  四、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47亿元,由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筹措解决。

  五、其他。该项目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预审〔2016〕95号批复用地预审;省环保厅以陕环批复〔2016〕224号文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省住建厅以选字第610000201500058号同意项目选址;我委以陕发改能评登记表2016第029号同意节能登记备案;商洛市发改委以商发改函〔2015〕140号及相关说明批准社会稳定风险报告;西安铁路局以西铁总鉴函〔2015〕184号同意接轨。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核发之日起计算。若在随后的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在核准有效期内未能开工,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