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182
发文字号: 陕发改新能源〔2017〕12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1-24 16:42:0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1-24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神木、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开发秩序、优化风电项目布局,落实我省“十三五”风电规划建设目标,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申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对前期工作的要求,凡在我省区域内开展风能资源测量1年以上并完成评估工作,电网及消纳条件落实,场址范围内不存在土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制约因素,具备在2017年内完成核准并开工建设的风电项目,可申报纳入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
二、各地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局)要对新进我省从事风电企业的投资意愿、经营业务范围进行把关。已核准项目规模较大区域要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得引入新的风电开发企业,确须引进的企业要对投资实力、意愿、经历进行审查,并充分考虑当地消纳情况。
三、各企业须以具备投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申报核准计划备选项目,同时填写《陕西省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计划表》,由项目所在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征求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意见,并对备选项目初审后,优选符合我省风电发展规划目标和布局、满足电网接入和消纳等建设条件的项目上报。
各地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局)和相关企业收此通知后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与电网企业做好衔接,在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基础上提出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并排序。相关备选项目申请文件和《陕西省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申请表》请于2月20日前上报我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